“藏在深山人未识,撩开面纱惊八闽”,这是时任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对永泰的评价。如今的永泰不再遮掩她的面容,正在向世人展现自己婀娜的身姿。
永泰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5.48%,在这片绿意盎然的大地上,错落地分布着数千株饱经沧桑的古树名木,数百年来,它们见证历史的变迁,陪伴了一代又一代的永泰人民。
10月16日,永泰县人民法院、永泰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险”之“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永泰法院开展生态司法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
图:永泰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学凯主持会议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光,福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郑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城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晖,永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钢,永泰县副县长侯一晞,永泰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学凯,永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文等领导,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市县法院、市县林业局、人保财险公司有关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多方携手 战略合作
图:三方共同签署《古树名木损失保险协议》、《古树名木公众责任保险》
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城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晖讲话
图:福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郑魏讲话
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光讲话
据介绍,此次永泰法院立足县情,与县林业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约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关系,推行全省首个“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由县林业局联合保险公司对古树名木进行价值评估后投保,一旦受损或发生意外,法院将提前介入,对赔偿责任及数额认定提供法律服务。
图:树龄400年的古榕树
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旨在增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受损后的及时修复,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关注,提升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本次签约,首次为409棵古树投保“财产损失险”和“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树种涉及南紫薇、桂花、油杉等7类,最长树龄650年,平均树龄140年,保险金额180万元。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行动
图: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永泰法院开展生态司法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永泰法院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首推“补种复绿”机制、建立“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设立多个便民“司法服务站”、扩大庄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永泰法院紧跟永泰“生态立县”发展步伐,按照全市古树名木司法保护部署安排,创新性引入“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并将以此为契机,将“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机制推广到生态森林、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古厝保护等方面,形成从司法审判到司法保护联络点建设,再到“司法+保险”、建立专项基金等的全方位、立体化工作格局,为永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生态旅游城,人居幸福地”保驾护航。
千年古树魂 万缕思乡情
善待古树名木 留住美丽乡愁
(来源:永泰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海峡乡村》杂志投稿邮箱:hxxczzs@163.com
永泰试点“古树名木保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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