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省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帮扶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17]56号)精神,2020年继续从省直单位捆绑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400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个重点村安排20万元。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8000万元(分配方案见附件 1)及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210万元(分配方案见附件 2)下达给你们,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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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